第1条 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東京軽便(下称“本方”)提供的搬家运输、货物运输及购物代办服务(下称“本服务”)。
第2条 运输条款的适用
搬家运输适用《标准轻型货车搬家运输条款》,其他货物运输适用《标准轻型货车运输条款》。如本条款与上述运输条款冲突,以上述运输条款为准。
第3条 报价
报价免费。报价单载明运输条款第3条规定的事项。仅在进行现场勘查且事先获得同意的情况下,可能收取相关费用。不收取订金或预付款。
第4条 合同成立
客户同意报价单内容时,合同成立。
第5条 拒绝或限制承接
不承接现金及贵重物品、危险品、动植物、钢琴及艺术品等;不承接以废旧物品处置为目的、涉及酒类销售或违反法律的委托。
第6条 客户配合事项
完成打包、以客户自己为主进行搬出搬入(1名作业员协助)、在场配合、确保搬运通道及停车位置,并向楼房管理方申报。如希望由我们负责搬运,将另收费用,金额在报价时告知。
第7条 费用与付款
费用按本方制定的运费收费表及报价单收取。作业完成时付款(购物代办须提前付款)。
第8条 提前三天确认
本方将在取件日(我方上门收取行李之日)的三天前或更早确认报价内容是否有变更。
第9条 解约与延期
按取消政策及运输条款第21条处理。
第10条 购物代办的特别规定
本方根据客户委托代购商品。商品金额按实付金额结算,并交付小票原件。缺货部分退款。冷藏冷冻商品使用保冷箱当天交付。如因客户原因无法收货而导致商品变质,本方不承担责任。
第11条 损害赔偿
行李灭失、损坏或延误,依据运输条款第22条及后续规定,并在所投保险范围内赔偿。因客户故意或过失、行李性质或打包不当造成的损害,不承担责任。
第12条 禁止事项
禁止虚假申报、隐瞒危险品或滋扰第三方等行为。
第13条 个人信息
按隐私政策处理。
第14条 条款变更
本方可变更本条款。变更后的条款自网站刊登时起生效。
第15条 准据法与管辖
适用日本法。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。